空间基准全国重点实验室
2026年度开放基金课题申请指南
为了加强学术交流与合作,按照全国重点实验室开放运行要求,依据国家科技部《全国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和《空间基准全国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管理办法》,空间基准全国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设立2026年度开放基金课题,向国内广大科技工作者发布,鼓励符合实验室主要研究方向的学科交叉和创新研究,为相关科学研究提供资助。
一、实验室简介
空间基准全国重点实验室于2025年1月经国家科学技术部批准重组建设,以构建全球统一、全域覆盖、精度可靠、自主可控的空间基准体系为目标,构建泛源、弹性、多态空间基准理论体系,探索全域空间基准演化机理与精化机制,建立综合空间基准多技术融合理论框架,突破陆海空天一体地球参考框架建立、EOP测定、全球影像基准框架建立等关键技术,支撑空间科学和地球科学研究,保障航空航天、深空深海探测、导航通信等国家空间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行。
二、课题设置
(一)资助方向
2026年度开放基金课题包括天地一体参考框架演化理论与构建、陆海一体基准框架精化理论与弹性构建、全球影像基准框架构建、空间基准泛在智能服务与应用等4个方向29个选题。申请人需认真对照选题及相关要求拟制申请材料,申请课题名称与研究内容须在选题范围内合理确定。
1.天地一体参考框架演化理论与构建
(1)毫米级地表负荷形变场构建研究
(2)融合我国LLR数据的月球历表构建技术
(3)地月空间典型动力学模型精化研究
(4)非均匀观测条件下地球定向参数精度提升技术
(5)联合天基观测的地球参考框架精化技术
(6)非线性参考框架建立与维持方法研究
(7)毫米级参考框架影响因素精密建模方法研究
(8)高精度大型陀螺仪测定世界时环境影响因素研究
2.陆海一体基准框架精化理论与弹性构建
(9)量子高程传递时变因素影响研究
(10)全球海面高时变模型构建技术
(11)星基-岸基联合的GNSS-R海面高建模方法研究
(12)海底大地基准无人智能集群协同维持技术
(13)陆海垂直基准多源数据最优融合与解耦技术
(14)海底大地基准百公里级传递关键技术
(15)深海海底基准站十年级运维关键技术
(16)海洋场景高可信弹性智能导航定位技术
(17)海洋导航环境误差在线弹性修正与补偿模型
3.全球影像基准框架构建
(18)基于影像基准的泛在数据智能定位技术
(19)融合星载激光与光学影像的浅海地形连续反演技术
(20)轻量化影像基准构建与快速应用技术
(21)GNSS基准站控制下的影像基准框架点平差技术
(22)无控条件下异源影像高精度智能化定位技术
(23)多模态跨视图影像高精度匹配关键技术研究
(24)融合多探测任务的米级月球影像控制网构建技术
4.空间基准泛在智能服务与应用
(25)异常目标检索跨模态遥感时空语义协同对齐方法
(26)基于知识图谱推理的地心坐标基准元数据缺失补全技术
(27)多源异构数据的时空戳溯源技术
(28)多源空间基准数据全景可视化表达技术
(29)国家基准网规模化智能化服务
(二)资助规模
开放基金课题分为重点课题与一般课题。重点课题每项资助15至30万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5至15万元。
(三)研究周期
开放基金课题研究周期为两年。
(四)经费拨付
开放基金课题经费分两批拨付,任务书下达时拨付第一批经费,比例为总经费50%;课题结题验收通过后拨付第二批经费,比例为总经费50%。
二、申请条件
国内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其它从事空间基准相关研究的科技工作者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申请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
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操守;
2. 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 具有相关理论和技术研究基础或工程应用经历;
4. 具有法人资质依托单位,原则上不接受自然人申请。
实验室对有以下情况的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
1. 已作为负责人完成本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且结题验收被评为优秀的,再次申请时;
2. 已通过其他渠道承担指南所列相关研究方向项目,并愿意将相关研究成果与实验室共享的。
实验室对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申请不予受理:
1. 申请人为实验室固定人员;
2. 申请内容与指南要求不符;
3. 申请书填写不规范或申请材料不完整;
4. 申请人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本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的。
三、申请程序
1. 申请人必须联系一位研究方向相近相关或互补、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的实验室固定人员作为合作者,并与该科研团队开展合作研究,申请书中须有明确的合作研究计划。
2. 申请人根据指南拟制《空间基准全国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申请书》,经课题依托单位同意并签字盖章后,向实验室提出申请。
3. 申请课题应符合指南规定的研究范围,学术思想新颖,立论依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完整,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可行,经费预算合理。
4. 实验室对开放基金课题申请书及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并组织同行专家评议,经学术委员会立项评审后,提出拟资助课题及经费建议。
5. 拟资助课题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并报实验室第一依托单位审批后,书面通知申请人及其依托单位。
四、提交要求
1. 申请人应在截止日期前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实验室邮箱(doc/docx文件和签字盖章扫描版pdf文件,如因春节放假无法盖章可先提交签字版申请书,盖章版申请书后续补交),并抄送实验室合作者,合作者发邮件给实验室确认合作意向。
2. 课题申请以及合作者发邮件确认合作意向截止日期均为2026年2月24日(以邮件提交时间为凭)。
3. 申请人依托单位应为法人单位,印章名称应与依托单位名称一致。
4. 申请材料不得涉及国家、军队或相关单位秘密,申请人必须提供依托单位出具的保密审查表。
5. 课题获批资助后,项目负责人将申请书纸质版和任务书一并提交实验室。
五、课题执行管理
1. 课题经费的开支和使用应符合国家科学技术部《全国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中专项经费管理规定及相关要求。
2. 课题研究所取得的论文、专著、专利等成果应标注“空间基准全国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编号:XXXXXX)”(“Funded by State Key Laboratory of Spatial Datum,NO. XXXXXX”)。未标注的成果,不得作为本课题的成果。
3. 重点课题应至少发表2篇以实验室为第一完成单位的SCI/EI检索期刊论文,一般课题应至少发表1篇以实验室为第一完成单位的SCI/EI检索期刊论文,同时论文署名中有实验室合作者。
4. 课题检查一般在资助期满一年时进行。课题负责人应按时提交课题年度进展报告及论文等证明材料。实验室对年度进展报告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给出审查意见,审查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审查结果为不合格的课题,实验室将停止资助,在实验室网站予以公示并通报课题依托单位科研主管部门。
5. 课题结题验收一般在课题资助期满后一个月内进行,一般不予延期。课题负责人应按时提交课题结题报告、研究报告及论文、专著、专利、人才培养、成果奖励、经费使用等相关证明材料。实验室组织相关专家根据提交的结题材料对课题进行验收评审,并给出验收评审意见,验收评审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验收评审结果为不合格的课题,实验室将取消课题负责人再次申请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的资格,并通报课题依托单位科研主管部门。结题验收结果将及时在实验室网站公布。
6. 课题研究所取得的论文、专著、软件、专利、研究报告等成果,归实验室、实验室主管部门和课题依托单位共同拥有,课题结题时相关成果应提交实验室存档。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华
地 址: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中段1号
邮 编:710054
电 话:18602984801
邮 箱: sklspd@163.com
空间基准全国重点实验室
2026年1月27日